蚌埠市地方税务局是“全国文明单位”。近年来,全局牢固树立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地税工作,坚持“规范管理、规范执法、规范服务”,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连续荣获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安徽省文明单位”,被国家税务总局授予“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
主要职责:
蚌埠市地方税务局是隶属于安徽省地方税务局的主管全市地方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
2、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和全省地方税收的总体规划,研究制定本地区地方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编报、分配本地区税收收入计划,组织各项地方税收收入。负责本地区地方税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指导本地区地方税收业务。
4、负责社会保险费、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等基金(费)的征收管理。
5、监督检查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本地区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地方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
6、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
7、负责本系统财务经费、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工作。
8、负责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9、负责本系统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工作。
10、负责本系统税收信息化工作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11、开展税收理论与政策的调查研究工作,组织税收宣传工作。
12、承办省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局对市以下地方税务机构实行垂直管理。
联系方式:
电话:0552-2080191
地址:蚌埠市胜利中路21号
电子信箱:bbdsok@126.com